7月14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第十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通知。通知表示,本次共49个项目纳入实施范围,其中,工业企业类34个、农村地区类3个、项目信息变更及其他类12个。本批次项目规模451.43MW,其中风电301.5MW;光伏150.28MW。
此前,河南省已经发布十批源网荷储项目,规模共7.237GW。加上本批次(第十一批)451.43MW,河南总计发布源网荷储项目规模达7.688GW。
关于配储方面
按此前河南省发改委文件《关于组织报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预通知》提出,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项目应通过合理配置储能等调节手段,实现所发电力自发自用,具体配置比例自行确定,不做统一要求。
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项目原则上应配置不低于新能源规模15%的集中式独立储能装置。
农村作坊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根据实际需要配置,无强制配储要求。
生产企业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20%、时长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配置新型储能设施。
整村开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整村开发类项目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50%、时长不少于2小时配置储能设施,保障全村自供电比例不低于80%。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