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晋中市太谷区150MW独立混合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
本项目占地面积33.75亩,建筑面积1000m,项目总功率为150MW飞轮+电化学混合储能项目,其中含锂电池储能70MW/140MWh,飞轮储能系统80MW/2.8MWh。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配套建设相应基础设施等。
包括但不限于:整个储能电站的设计、供货、施工、试验、调试、检测、验收及资料移交,负责办理各项专项验收、电网并网有关许可等内容,负责办理送出工程土地征租地,负责与电网、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协调等。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次投标允许多个单位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原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