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州市白云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云府办〔2025〕21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精准赋能产业核心环节,助力打造千亿级新型储能产业集群。
一、修订的背景、目标与任务
(一)修订背景及依据。为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等国家及省、市政策精神,结合白云区“6+6+X”现代产业集群建设实际,清理不宜条款、优化扶持标准,补充关键举措,确保政策合规性与精准性,为全省“制造业当家”和广州建设新型储能产业高地贡献白云力量。
(二)发展目标。通过政策赋能,加速形成“技术创新引领、制造能力突出、应用场景丰富、要素保障有力”的产业格局,到2030年新型储能产业规模超550亿元,全力冲刺千亿级产业集群,助力广州建设新型储能产业高地。
(三)重点任务。聚焦四大方向精准发力:一是夯实制造根基,强化先进制造项目投资与设备更新支持;二是突破技术瓶颈,主攻核心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三是拓展应用场景,推动多领域融合创新;四是集聚发展要素,汇聚优质资源,构建完整产业生态。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构建覆盖制造、创新、示范、招引、应用、资金、人才、金融的全周期支持体系。
(一)制造业项目扶持。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厂房购置费)5000万元及以上的,按2%给予扶持;设备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按5%给予一次性扶持。以上两种情况,同一项目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其中一项扶持,不同时叠加享受,同一企业最高扶持2000万元。
(二)科技创新激励。国家级创新及质量技术支撑平台获200万元一次性扶持,省级平台获100万元,平台升级可补差额;国家级“小巨人”企业获50万元扶持,同时符合以上扶持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其中一项扶持,不同时叠加享受。
(三)试点示范奖励。入选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的,每个奖励100万元;省级项目每个奖励50万元,联合申报资金协商分配,同时列入国家和省级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其中一项扶持,不同时叠加享受。
(四)“以赛聚能”招引。举办“储云杯”创新创业大赛,每年重点支持不少于15个人才创业项目落地,配套“技术加速实验室+产业链对接通道”,打通“赛场—产业”转化链路。
(五)应用场景拓展。推动储能技术在电力调峰、工商业错峰用电、数据中心备电等场景落地,鼓励“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创新模式,推广典型示范案例。
(六)资金申报助力。统筹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协助符合条件的项目对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
(七)人才专项保障。设立产业人才专项奖励资金,通过特聘岗位、突出贡献奖等多元方式,实现引才、育才、留才精准对接。
(八)投融资精准赋能。支持设立新型储能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投早投小阶段最高支持200万元,成长阶段最高2000万元。
(九)“揭榜挂帅”技术攻关。设立专项资金,重点针对超级电容、钠电池、固态电池等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难题开展攻关,成功揭榜并通过验收的项目,单个最高资助1000万元。
三、利企惠民举措
本文件出台后,有利于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企业降本增效,也为能源转型、民生用能保障提供坚实支撑,实现产业发展与民生改善双赢。
四、新旧政策核心差异
(一)清理不宜条款。删除产业集聚、标准制定、数智化创新、产品认证和产业生态营造等条款,取消上市最高1300万元扶持表述,确保资金聚焦核心环节。
(二)新增关键举措。新增试点示范申报奖励、“储云杯”招引体系、上级资金申报支持、“揭榜挂帅”专项攻关4项内容,强化政策导向性。
(三)优化扶持标准。制造业固投扶持比例从10%调整至2%,新增设备投资5%扶持;国家级创新平台奖励从500万元压减至200万元,省级从200万元调至100万元,国家级“小巨人”奖励从100万元降至50万元,提升政策精准度。
五、实施说明
《若干措施》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与其他区级政策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原《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云府办〔2024〕82号)同时停止执行。
切换行业




正在加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