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国新的法律法规简化了非城市地区大型储能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德国联邦议院(Bundestag)现已批准一项法律修正案,根据《联邦建筑法》第35条,将电池储能、热能和氢气储存设施列为非城市地区的优先开发项目。
这项改革旨在简化区域划分并加快部署速度。尽管该措施已在联邦议院获得关键性立法投票通过,但仍需获得联邦参议院的同意才能生效。
这项改革是“综合方案”的一部分,该方案修订了《能源工业法》(EnWG)及若干相关法规。执政的议会党团——基民盟、基社盟和社民党——提出了这项条款,他们认为大型电池储能系统依赖于变电站和高压节点,而这些设施很少位于人口密集的建成区内。
德国太阳能协会(BSW-Solar)表示,新的分区类别将消除公用事业规模电池建设的一个主要程序瓶颈。该协会首席执行官卡斯滕·科尔尼格表示:“这将显著简化电池和热能存储的规划审批流程,并提供更大的法律确定性。它扫清了快速扩大储能规模的重要障碍,而储能规模的扩大对于高效且经济的能源转型至关重要。”
德国联邦议院就此投票发表声明,称此举明确承认容量至少为1兆瓦时的电池储能系统“本质上”通常位于城市以外地区。根据《德国建筑法》(BauGB)授予此类系统特权,旨在为开发商提供更清晰、更快捷的审批途径。
德国储能系统协会(BVES)对这一决定表示欢迎,称这项法律澄清最终将为在合适的地点选址建设“灵活性项目”提供一个稳定的框架。
除了分区变更之外,该立法方案还包含一项单独的修正案,旨在消除混合用途储能系统(即既能从可再生能源发电机充电又能从电网充电的系统)长期以来的劣势。此前,只有完全从电网充电并将所有电力回馈到电网的储能系统才能享受网络费用豁免。更新后的规则将豁免范围扩大到多用途系统,从而改善与光伏电站或用户侧储能装置配套使用的电池的商业前景。“多用途储能系统尤其有用,因为它能非常有效地利用并网容量,并减少电力输出和用电高峰,”科尔尼格表示。
据报道,联邦非营利土地公司协会 (BLG) 总经理乌多·赫默林 (Udo Hemmerling) 惊喜地表示:“对于风能、沼气和地面光伏电站而言,现在可以在规划工作量较小的情况下为电站添加电池储能,并提高电力市场的收入。”
该法律将在联邦参议院批准后生效,最终文本将在联邦公报(Bundesgesetzblatt)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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