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加快推进广西虚拟电厂发展方案》。
文件提出,到2027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成熟规范并高效运转,参与电力市场的政策与规则体系健全完善并高效衔接,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全区虚拟电厂聚合的调节能力力争不低于50万千瓦,在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有力支撑电力可靠供应与新能源大规模、高效率消纳。
到2030年,虚拟电厂技术应用与运营模式实现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应用场景得到全面拓展并深度融入各类生产生活领域,多元化、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得到有效推广。全区虚拟电厂聚合的调节能力力争不低于100万千瓦,成为重要的灵活调节资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坚实支撑,助力全区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快培育虚拟电厂主体。针对广西电力供需情况和电力系统调节需要,结合各地市资源禀赋、电源结构、负荷特性、电网结构和发展条件,围绕增强灵活调节能力、保障电力供应、促进新能源消纳、缓解局部或短时的电网阻塞等场景,因地制宜培育虚拟电厂主体,聚合各类分散电力资源和可调节负荷资源,加快推进虚拟电厂规模化发展。鼓励能源企业、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积极投资虚拟电厂,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虚拟电厂投资开发与运营管理,共同推动技术及模式创新。
持续构建虚拟电厂运营生态。加快完善适应虚拟电厂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建立多样化的市场交易品种,完善市场价格机制,为虚拟电厂发挥系统调节作用并获取合理收益提供渠道。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要加强面向社会公众、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电力供需形势、市场运行信息等,为社会各方精准开展虚拟电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提供参
考,有效匹配系统调节需求。
原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广西虚拟电厂发展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电力市场化交易主管部门,广西电网公司、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广西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广西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各经营主体:
为加快推动我区虚拟电厂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要求,自治区能源局组织制定了《加快推进广西虚拟电厂发展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如遇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调整的,按最新政策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2025年12月25日









切换行业





正在加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