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头条获悉,12月29日,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能源局和海南区能源局分别发布《乌达区金湖500kV变电站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结果的公示》和《海南区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结果的公示》。
乌达区金湖500kV变电站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开发主体分别为:内蒙古东景中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内蒙古蒙西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内蒙古高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
海南区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开发主体分别为:中广核(内蒙古)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内蒙古蒙西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

据此前的优选公告,乌达区金湖500kV变电站电网侧新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开发主体公开优选,建设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1个、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2个。
海南区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建设主体优选,建设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2个、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1个。
此次乌海市的两个区共公布6个项目的优选公告,总规模达到1GW/4GWh。
附文如下:
乌达区金湖500kV变电站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乌海市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的通知》(乌能局发〔2025〕98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乌达区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乌达区金湖500kV变电站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1 个、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2个)开发主体进行优选工作,结合第三方机构提交的优选结果,经综合评定,拟定以下企业作为项目开发主体,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乌达区金湖500kV变电站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开发主体分别为:内蒙古东景中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内蒙古蒙西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内蒙古高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29日-2025年12月31日18:00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并反馈至乌达区能源局。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对相关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联系单位:乌达区能源局
联系电话:0473-3666009(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地址:乌达区党政大楼513室
2025年12月29日
海南区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乌海市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的通知》(乌能局发〔2025〕98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海南区能源局委托第三方优选服务机构,对海南区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含: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2个、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1个)开发主体进行优选工作,结合第三方机构提交的《海南区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建设主体优选工作报告》,经综合评定,拟定以下企业作为项目开发主体,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2025年12月31日下午17:30。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并反馈至海南区能源局。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对相关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联系电话:0473-2798000
地址:海南区能源局410室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海南区能源局
2025年12月29日


来源:乌达区能源局、海南区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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