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乌兰察布市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公告发布。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和四子王旗境内。
察右后旗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计划接入苏墩500kV变电站;四子王旗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计划接入红梁500kV变电站或者瑞升500kV变电站。
每个申报企业只能报送一个项目(可不体现项目具体建设地点),且单个项目规模为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
原公告如下:
乌兰察布市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转发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需求预测(2025-2027)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579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建设,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开展乌兰察布市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优选方: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优选内容:通过优选确定乌兰察布市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建设地点
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和四子王旗境内。
(二)项目接入
察右后旗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计划接入苏墩500kV变电站;四子王旗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计划接入红梁500kV变电站或者瑞升500kV变电站,具体接入方式以电网企业确定的接入方式为准。
(三)项目类型
独立新型储能电站。
(四)并网时限
项目原则应于2026年底前全容量并网。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要求
1.每个申报企业只能报送一个项目(可不体现项目具体建设地点),且单个项目规模为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
2.按照申报要求,提供优选项目相关材料。
(二)申报企业要求
1.申报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正常存续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本次优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3.申报企业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申报企业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次优选。
5.申报企业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列入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申报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范围。
6.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专业性和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优选流程
(一)申领文件
1.优选文件的申领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周一)至2025年12月31日(周三)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有意参加优选的企业,请将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申领文件人员2025年最近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等纸质文件递交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18室。(法定代表人直接申领文件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收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24小时内将优选文件发送至申报企业对应邮箱,申报企业要及时查收邮件,如因申报企业未及时查收邮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递交资料
1.申报资料提交时间截止2026年1月6日(自收到优选文件起,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申报企业将项目的申报材料报送至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18室。
2.每个申报项目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文件一式3份,申报文件应进行包装,并加贴封条。
(三)组织评审
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开展本次优选评审工作,评审工作采用符合性审查与详细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通过审查的项目,综合考量企业投资实力、储能投资建设业绩、项目申报表主要信息等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高低依次进行排序,提出推荐项目投资主体清单。
(四)公布结果
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拟入选项目投资主体清单通过公开渠道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及电话:张鹏磊 0474-8320896
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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