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头条获悉,12月29日,河南能源监管办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
公告显示,中储国能(河南)电力能源有限公司因信阳300MW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被罚款三十二万元,并责令改正。
原文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2025]15号
被处罚单位:中储国能(河南)电力能源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信阳300MW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监能罚决字〔2025〕15号
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有关规定
处罚类别:责令改正,罚款三十二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2月26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来源: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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