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紫建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变更为“新兴消费类锂电池扩产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开州区变更为重庆市万州区,并对该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相应地变更。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1,785.98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2.87%,该项目目前尚未投入。变更后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34,359.97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为31,785.98万元。
原募投项目名称为“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项目选址重庆市开州区浦里新区,计划总投资额31,785.98万元,含土建工程6,360.30万元,机器设备19,171.2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254.4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1,785.98万元。
原募投项目拟通过新建专业化生产厂房,引进新装备,建设新生产线,优化工艺流程,提高自动化水平,提升公司生产效率,扩大消费类锂离子电池产能,丰富公司产品结构,促进公司多领域的业务布局,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力。截至2025年12月31日,“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暂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主要原因是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原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为30个月,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对“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进行延期至2026年2月。
紫建电子表示,本次募集资金调整事项是经公司综合论证了行业市场环境和竞争格局变化、项目实施需求及项目建设进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需要及业务拓展需求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新项目用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
原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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