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政策和市场环境是促进我国储能产业发展的关键。在进入“十四五”发展的新阶段,储能在未来我国能源体系建设中的关键地位越发突显,面对储能商业化和规模化发展的需求,储能联盟一直在努力协同联盟会员企业积极引导储能政策和市场环境的改善。自2020年3月起,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每月定期向产业同仁分享储能直接支持政策信息,望各方与储能联盟一同探讨,推动政策研究工作,期望支持各应用领域储能发展的配套政策尽快落地出台。
明确提出建立储能价格机制 示范项目再掀区域热潮
4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5月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落实新出台的抽水蓄能价格机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推动新能源及相关储能产业发展。”的行动思路,这是国家政策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出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结合两份文件来看,参照抽水蓄能电价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尤其对独立储能电站的投资、运营影响重大。
《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中明确了抽蓄对电力系统各项辅助服务的价值,明确以市场竞争的方式形成电量电价,容量电价纳入输配电价进行回收,但不作为输配电价的组成部分,不计入输配电价成本的原则。同时,《意见》提出抽水蓄能电站在市场中获得的收益在核定容量电价时相应扣减,并允许抽水蓄能电站保留20%参与市场获得的收益予以激励,体现了市场化改革的导向。对标抽蓄,新型电力储能目前可以参与中长期、现货及辅助服务市场,虽然在部分区域的辅助服务市场中可以盈利,但是由于缺乏完善的储能电价和市场机制,难以获得相对稳定、合理的收益。因此,虽然《意见》还不是抽水蓄能的定价办法,但是已经为储能的电价政策明确了原则和思路,未来结合电力体制的改革及电力市场的逐步完善,我们相信十四五期间一定能够建立合理的储能价格机制。
5月7日,山东省能源局启动储能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参照3月份山东发布的《储能实施意见》,储能示范项目一方面通过参与调峰、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获得收益,另一方面是获得优先发电量计划,同时结合山东新建新能源场站,不低于10%比例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的原则,在新能源场站优先并网、优先调用等方面可以获得倾斜。通过示范项目公示名单了解到,目前共有5个调峰类项目、2个调频类项目,总规模510MW/841MWh的储能项目纳入到示范。按目前政策条件,调峰类项目的收益主要取决于电站的调用次数,优先发电量计划需要和发电企业进行绑定,储能电站难以独立核算此部分收益,因此此次示范项目投资方以发电企业为主,仅一项是由国网山东省综合能源进行投资。联盟通过调研了解到,目前山东省调峰需求较大,十四五期间结合新能源的快速发展,亟需大容量、长时储能作为灵活性资源,并有望将系统爬坡、备用纳入到辅助服务市场中,将制定现货市场运行期间和非运行期间调峰价格的补偿机制。近期发布的《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将储能作为培育壮大的新产业、新业态,期待通过山东电力市场的不断完善,带动山东储能产业的规模化发展。
浙江省监管办发布的《浙江省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是国内首个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的政策,对比之前华北等地出台的政策,第三方独立主体可以参与一次、二次调频,调峰、旋转备用等多项辅助服务品种,并明确了各项补偿价格。结合近期浙能萧山电厂储能电站一期50MW/100MWh的招标公告,萧山储能电站计划在今年9月投运,将作为独立主体参与浙江辅助服务市场,该项目为有效利用退役电厂改造储能电站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浙江政策进一步深化了辅助服务市场的改革,明确了市场化用户分摊辅助服务费用的方式,并在结算费用的账单中列出,同时列出了储能用户基线负荷计算方法。
除上述政策外,国家科技部正式发布了《“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围绕科技部重点研发专项,电网公司、发电企业、储能企业、科研院所各自组队,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占领储能技术创新的制高点。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储能学科建设,强调布局储能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并与“双一流”建设相结合,自2021年将给与中央预算拨款,对储能学科建设给与政策和经费的保障,该政策为储能技术与产业的长效发展奠定了基础。
由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储能在自贸区规模化、产业化的试点应用。可以与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综合能源利用项目相结合,与自贸区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推动储能多场景的应用。并可以结合新建自贸区的用电、用能设施,与自贸区能源服务商展开合作。
地方层面,宁夏、甘肃、山西、山东、河北等地,分别将储能纳入到“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电力发展规划,以及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中,其中宁夏出台了《关于加快促进自治区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可再生能源配置储能仍是政策热点,广西、福建发布了各地的配置政策,其中广西创新性的通过评分法的方式,对配置储能给与较大的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