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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组织申报虚拟电厂试点示范项目:单个虚拟电厂的调节容量原则上不低于5000千瓦

日期:2024-05-14    来源: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际储能网

2024
05/14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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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虚拟电厂 储能系统 储能资源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安徽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虚拟电厂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本次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范围为省内拟建、在建或已建成的虚拟电厂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为虚拟电厂运营商,具备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虚拟电厂应具备对可调节资源聚合、量测、调控管理的能力,并具备参与电网互动服务及电力市场交易的相应资质和管理能力,如需求响应、辅助服务市场、电能量市场等。其聚合的资源应符合电网接入规范、满足电网安全技术要求。

并且,包括分布式电源、储能、可调节负荷等资源。其中,分布式电源应为在安徽电网并网运行且调度关系不归属电力调度机构的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储能资源应为省内电源侧、用户侧各类分布式储能设施;可调节负荷侧资源应为具有省内独立电力营销户号,具备可调节能力并可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电力用户,重点聚合商业楼宇、充换电设施、基站、空调、集中式供冷供热、数据中心及非专线工业用户等尚未安装负控终端的快速可调节负荷资源。

单个虚拟电厂的调节容量原则上不低于5000千瓦,参与需求响应持续时长不低于1小时,响应时间达到秒级、分钟级或小时级,调节速率不低于(调节容量*3%)/分钟,以每15分钟为一个时段计算的调节偏差率不超过±15%。

详情如下:

转发安徽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虚拟电厂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合肥供电公司:

为加快推进我市虚拟电厂建设和落地应用,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能源电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纳,现将《安徽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虚拟电厂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申报程序积极组织申报,并做好初审工作,力争电力迎峰度夏(冬)期间发挥积极作用。

请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及上报文于5月17日前报送至市发改委,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能源保障处 戴锐

联系方式:63538166 18019582500

附件:1.安徽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虚拟电厂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定稿).pdf

2.转发安徽省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虚拟电厂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pdf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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