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复函。
其中提到,山西省机制电价政策执行前,新能源上网电价结算方式如下:
2025年6月1日(不含)以前并网的新能源项目,暂按山西省现行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执行。
2025年6月1日(含)起并网的新能源项目,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前,上网电量暂按同类型项目月度实时市场加权均价进行结算,暂不参与市场运营费用等回收及分摊分享。其中,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后,自投产之日起予以追补清算。
关于做好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复函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关于请明确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过渡期间有关事项的请示》(晋电财[2025]48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我省机制电价政策执行前,新能源上网电价结算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2025年6月1日(不含)以前并网的新能源项目,暂按我省现行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执行。2025年6月1日(含)起并网的新能源项目,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前,上网电量暂按同类型项目月度实时市场加权均价进行结算,暂不参与市场运营费用等回收及分摊分享。其中,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后,自投产之日起予以追补清算。
请及时组织做好市场主体告知工作,并按要求开展相关电费结算。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我委。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参照执行。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