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储能头条对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2025年6月江苏省共完成152个储能电站项目备案,其中储能电站项目备案规模至少达3374.69MW/6967.0975MWh。
2025年5月江苏共完成186个储能项目备案,备案规模至少达3367.95MW/7458.44MWh。
从统计结果来看,备案规模与5月变化不大,但储能电站备案数量较5月有所减少,下降18.3%,这或许是由于4月30日江苏发改委发布的《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促进新能源消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引起行业观望。
江苏分时电价新政于6月1日正式实施,将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计价基础,调整为以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为基础,并优化峰谷浮动比例。
尽管新政扩大了尽管浮动比例提高,但从峰谷电价差发现,峰谷/平谷价差缩小,6-7月份峰谷电价差较5月份缩小至0.5344-0.7924元/kWh之间,这可能影响了目前工商业储能经常采取的两充两放的收益,压缩了储能系统套利空间。
另一方面,江苏省作为新能源产业的前沿阵地,面对新形势,多地出台各种储能产业相关政策,直接或间接地支持储能产业健康发展。
6月13日,连云港海事局关于印发《散杂货船舶载运锂电池储能系统操作指南》的通告,其中指出,锂电池储能系统在交付船舶运输前,应按照IMO《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规则》)的要求,确定其联合国编号(UN编号)、正确运输名称和类别。根据锂电池分类,锂电池储能电柜正确运输名称为“锂离子电池组”;锂电池储能集装箱正确运输名称为“安装在货物运输组件中的锂电池”,均属第9类危险货物。
6月18日,如东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美丽如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指出,强化科技支撑。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基础研究及示范应用,加强智能电网、新型储能等核心技术攻关。
6月23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江苏省地方标准报批文本公示,其中指出,园区宜在电网、电源及用户侧配置新型储能系统,促进新能源与新型储能协调发展,提升园区的新能源就地并网消纳能力,支持多元化新型储能技术应用推广。园区应推动微电网与主网协同发展,加快园区微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推动新能源、负荷和储能合理接入微电网,通过主网、配网、微电网协同运行与分层分级控制,促进园区新能源、负荷、储能的聚合和调控。
6月30日,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其中指出,推广新型储能应用,鼓励在用户侧配置新型储能,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并网消纳能力。加快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推进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加快分布式新能源就地使用。
从备案项目储能时长来看,2-4小时储能仍是市场投资的主流。根据6月江苏储能备案项目公开信息统计得知,储能时长主要以2-4小时时长为主,占到56%;2小时储能占36%;不足2小时和4小时以上的占比较少,分别约为5%和3%。
6月江苏省储能备案电站项目有152个,总备案规模3374.69MW/6967.0975MWh,包括用户侧、电网侧等多种类型的储能,其中用户侧储能备案数量最多。
具体备案项目汇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