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蒙东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蒙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蒙东电力市场规则体系征求意见稿(初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蒙东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V3.0》(征求意见稿)提到,新能源场站分为集中式新能源场站;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项目(含集中式管理分布式);特许权新能源场站、扶贫光伏新能源项目。其中:
集中式新能源场站包括蒙东电网集中式风电光伏电站(含配建储能),集中式新能源场站与配建储能以一体化形式参与现货市场。集中式新能源场站通过“报量报价”的方式全电量参与现货市场。新能源场站与其投资建设的配套储能装置作为联合主体参与现货市场;配套储能满足相关独立储能要求时,可自愿转为独立储能运行,并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现货市场。
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项目(含集中式管理分布式)具备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条件时,可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按自然月自愿选择“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项目(含集中式管理分布式)也可聚合后参与现货市场,聚合后需满足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条件。聚合后按自然月自愿选择“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
特许权新能源场站、扶贫光伏新能源项目按自然月自愿选择“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
除上述机组类型外,水电、生物质、余热余气余压机组、自备电厂(含自备新能源)等,暂不参与现货市场。
直接参与批发市场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初期以“不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
独立储能按自然月自愿选择“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