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中广核新能源安徽和县27MW/54MWh储能电站项目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发布。
中广核和县27MW/54MWh储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本项目储能电站采用1回220kV线路送出接至220kV霸王变,送出距离约2.63km。本期建设储能系统容量27MW/54MWh,其中包含5套5MW/10MWh储能子单元和1套2MW/4MWh储能系统单元,交流侧按降功率运行与储能电池直流侧匹配。每套储能系统单元所发电力升压至35kV后,以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35kV母线,经主变升压后以一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国网220kV霸王变。
本项目PC总承包内容包括不限于:
(1)所有设备采购(除招标人采购的其他所有设备)、运输;所有设备材料(含甲供设备)的卸车、保管、发放、二次倒运(若需要);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所有系统厂家的现场服务人员及相关工作的统一管理、协调,对厂家现场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设备安装与调试及特殊性试验;电力质监等所有验收工作;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采购和施工工作、其它所需要的必要材料及资料。
(2)实现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试运行(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消缺、站管设备定值计算、性能试验、特殊性试验、消防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也包括生产准备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进场道路地面附着物的青苗补偿、临时施工占地补偿、对外民事协调包含在本工作内,投标人应对上述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3)承包方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工作,本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除招标人采购的其他所有设备)的采购、供应、运输,以及卸车、验收、功能试验、现场保管、发放(含甲供)等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考虑到施工作业现场条件有限,总承包单位应在场外设置设备材料堆场,堆场大小应满足现场所有设备和材料连续施工周转的堆放需求。场外堆场应尽量平整,排水通畅,避免设备水浸风险,同时满足二次转运作业的地基要求。堆场内所有设备的二次倒运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故场外堆场不应距离施工现场过远,以1km范围内为宜。堆场的租赁费用、设备看护以及全过程的合法合规手续(如需要)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场地、砼搅拌站(若自建)等临时占地,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风险自担;承包方不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承包商必须配备专职协调人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及费用补偿,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工问题。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内。
(4)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除甲供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特殊性试验、应满足当地电网并网要求,同时主要设备应满足中广核新能源设备技术要求。储能充放电调试、试验时产生的电费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5)施工前应对储能场区进行塘底清淤,进场道路修建、储能区道路与光伏电站平台道路的对接。项目所涉及的临时占地补偿费,包括场内、堆场、线路的临时占地等均包含在合同总价范围内,不再单独列支,投标人应对上述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相关手续办理及协调均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负责本体工程的民事协调、电力质监、涉电网相关协调和手续办理等所有工作,包括不限于临时占地及青苗补偿、质监会务、电网评审等相关费用,以上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原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