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规则及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其中《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明确,2025年11月1日起开展连续结算试运行,2025年10月31日组织11月1日的日前现货交易,11月1日起开展调电及实际结算。新投产的发电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在满足准入条件参与中长期交易的次月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转市场化交易后,次月起直接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相应终止。
本次按照“应进则进,能参尽参”原则,满足准入及结算条件的市场经营主体全部参与结算。发电侧:青海省内参与中长期交易的统调燃煤火电机组、新能源场站(直流配套电源除外),扶贫、特许经营权、光热发电项目、分布式/分散式项目、光伏应用领跑者、金太阳等新能源项目在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在省内执行后参与现货市场出清与结算。
用户侧:青海省内参与中长期交易的电力批发用户、售电公司代理的零售用户、电网公司代理购电用户。
虚拟电厂:满足准入、控制、现货市场计量等条件的虚拟电厂,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方案在省内执行后虚拟电厂参与现货市场出清与结算。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