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头条获悉,12月23日,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通知表示,适用范围为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即全容量并网的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不包括2025年6月1日以前已开展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新能源项目全容量规模,以项目核准或备案的装机容量为准。
【竞价申报主体】竞价申报主体为已投产和计划次年12月31日前投产(首次竞价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
【竞价申报主体例外情况】源网荷储、绿电直连等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项目中的新能源项目、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除自发自用电量以外的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不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
【竞价组织分类】原则上按照光伏、海上风电、其他风电等技术类型分别设置机制电量规模、分别组织竞价。
【单个项目申报电量】单个新能源项目申请纳入机制电量,应适当低于其全部上网电量,暂定不超过其全部上网电量的80%。
【执行期限】12年。
【竞价上下限】竞价上限,考虑新能源项目合理成本收益、绿色价值、电力市场供需形势、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竞价下限,初期考虑成本因素、避免无序竞争等设定。后续适时取消下限。
【申报充足率】申报充足率=∑该类型参与出清竞价主体申报机制电量/该类型机制电量总规模。
【边际项目处理方式】边际项目入选电量小于其申报机制电量规模25%的,取消所有边际项目的入选结果,机制电价取前一个入选项目的申报价格;边际项目入选电量大于等于其申报机制电量规模25%的,若出清点只有1个边际项目,则该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按实际剩余机制电量出清(对应折算的机制电量比例四舍五入取整数);若出清点有 2 个及以上的边际项目,则其纳入机制的电量按申报电量计算的电量占比,分配剩余机制电量。
公告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市场成员: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等规定,受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能源局委托,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2月25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至联系人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 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另附)
2.起草说明(另附)
3.征求意见反馈表(另附)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来源:南方区域电力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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