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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950万元!容百科技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日期:2026-02-09    来源:储能头条

国际储能网

2026
02/09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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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容百科技 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锂电材料

储能头条获悉,2月7日,容百科技披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容百科技于2026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白厚善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俞济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共计罚款950万元。

公告显示,2026年1月9日,容百科技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合作协议》,容百科技于2026年1月13日晚发布《关于与宁德时代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披露了“自2026年第一季度开始至2031年,容百科技合计为宁德时代供应国内区域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预计为305万吨,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等信息。

容百科技上述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合作协议实际条款内容等情况:

一是《合作协议》并未对总销售金额作出约定,且公司在2026年1月19日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称“1200亿元合同总金额是公司估算得出”,“销售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二是《合作协议》约定的需方采购量为不低于305万吨预测值的70%,且最终以供需双方后续签订的框架性、年度性或者单笔采购合同为准。

三是公告披露公司自2026年第一季度开始至2031年向需方供货,但《合作协议》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止。

四是《合作协议》将容百科技满足综合竞争力要求(综合竞争力特指:同时满足政策要求、商务条件、产品质量、材料性能指标及产品交付时间及数量等条件)作为需方履约的前置条件,但公告未予披露。

原公告如下:

来源:容百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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