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灵武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标人须与招标人项目实施法人单位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合同。
项目位于宁夏银川市灵武市马家滩镇境内,拟在宁国运灵武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光伏配套330kV升压站附近建设1座240MW/480MWh储能电站,通过1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项目光伏基地宁国运灵武330kV升压站。本项目储能电站均采用磷酸铁锂蓄电池。
计划工期:9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6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书日期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6月15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除招标人原因延迟开工或遇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要求储能系统集成商应具有从 2024年1月1日起算至投标截止日,单个业绩规模容量不低于100MW/200MWh 的磷酸铁锂电池电化学储能项目且累计供货业绩 1GWh 及以上(供货范围须明确为电池集装箱集成或同时包含有磷酸铁锂电池、PCS、BMS、EMS 等设备)。
原公告如下:
灵武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受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灵武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现以项目管理单位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招标,中标人须与招标人项目实施法人单位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合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马家滩 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已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位于宁夏银川市灵武市马家滩镇境内,站址进场路可以从北侧盐中线(S308)引接,对外交通便利。拟在宁国运灵武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光伏配套330kV升压站附近建设1座240MW/480MWh储能电站,通过1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项目光伏基地宁国运灵武330kV升压站。本项目储能电站均采用磷酸铁锂蓄电池。
2.2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9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6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书日期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6月15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除招标人原因延迟开工或遇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储能系统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电气等所有专业;投标人提供为了满足国家、行业、国家电网的各项规范要求,保证储能系统正常功能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场地平整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培训、移交生产,配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全过程的项目 EPC总承包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 投标方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1.2 投标人必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1.3 投标人必须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 投标人必须具有并提供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1.5 投标人或联合体必须具有储能系统集成能力,储能系统集成商必须是专业的储能系统集成商,应具备储能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集成能力,且具有其中至少一项的自主研发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
储能系统集成商应具有从 2024年1月1日起算至投标截止日,单个业绩规模容量不低于100MW/200MWh 的磷酸铁锂电池电化学储能项目且累计供货业绩 1GWh 及以上(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范围页等,供货范围须明确为电池集装箱集成或同时包含有磷酸铁锂电池、PCS、BMS、EMS 等设备)。
1.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资质需满足以下要求:
1.6.1 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1.6.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6.3联合体各方需满足资质条件要求。
1.6.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7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不低于100MW/200MWh 的电化学储能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1.8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 1 个不低于 100MW/200MWh 的电化学储能项目的经历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1.9 投标人拟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需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 6 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1.10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1.11 本项目不接受与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履行合同期间存在违约或不诚信履约行为或被纳入公司“黑名单”的企业投标。
1.12 依据宁建(建)发【2019】29 号文件规定,各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1.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 0 时 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51-6853007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313号
联系人:张慕聪
电话:1559500071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58号皇城大厦五层
邮编:710004
联系人:张凯旋
电话:0951-509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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